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2019年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
一、 申请条件
1.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 参加当年学测且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到均标级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专业(类)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院 |
类别 |
招生计划 |
科类 |
学制 |
经济学 |
经济贸易学院 |
普通类 |
1 |
文理兼招 |
4 | |
英语 |
含语言学、英美文学、高级翻译、国际会展与旅游、文化与传播、语言信息管理等方向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普通类 |
1 |
文理兼招 |
4 |
日语 |
日语语言文化学院 |
普通类 |
1 |
文理兼招 |
4 | |
工商管理类(商学院) |
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 |
商学院 |
普通类 |
1 |
文理兼招 |
4 |
计算机类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专业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普通类 |
1 |
理工类 |
4 |
注:
(1)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大类招生的新生入学一到二年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做出专业或专业方向的选择和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有转专业的机会。
三、学费及住宿费
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
1. 经济学、工商管理类:人民币6061元/年;
2. 外语类:人民币6853元/年;
3. 计算机类:人民币6230元/年。
注:以上学费为学年制学费标准。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暂按所学专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及实际修读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学费。
(二)住宿费: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人民币1500元/生﹒学年.
(三)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四、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1日–5月17日申请报名。
五、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欲报考我校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下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9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妥;书面版申请材料还须包括:
学测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中学成绩证明复印件;
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能证明自己经历和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用特快专递于5月23日前邮寄到学校(以抵达地邮戳为准),并同时将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办(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预留备份)。我校将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于6月10日前在我校高考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
六、录取
对达到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以语文、数学、英文三门学测成绩总分为基本依据(总分相同者,计算机类专业依次比较其数学-英语-语文单科成绩,其他专业则依次比较其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及考生志愿,择优拟定合格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经批准的合格学生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报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
七、其他
1. 入学及体检
考生须按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来校报到。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2. 有关招录信息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并按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录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3.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
4. 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免试招收台湾学生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邮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行政楼123室
邮寄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420
联系电话:86-20-36204310 传真:86-20-36207054
电子邮件:zsb@gdufs.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