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不邮寄纸质版合格证,考生也无需打印合格证,所有考生成绩将由我校招生办负责上报给生源所在省招生办或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备案。
2、我校艺术类非美术专业的术科考试是根据现场初试成绩排序来确定考生能否进入“复审”(我校“复审”是通过观看考生的现场考试录像进行评分),非美术类各专业未能进入复审的考生仅取得“初试成绩”(查询时“复审成绩”项为空),进入复审的考生取得“复审成绩”,复审成绩为所有评分老师的分数(包括现场评委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得出,专业合格证由“复审成绩”排序确定。
3、美术类专业包含有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环境设计、服饰与服装设计、产品设计等5个专业,取得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报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上述专业(具体专业以当地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4、如发现我校在招生过程中有任何违纪违规情况,请向我校纪委办、监察处投诉。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处;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759-2383501(此电话仅接受投诉、不接受考生查询成绩)传真:0759-2383145电子邮箱:jwb@gdou.edu.cn。
5、查询中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办咨询。电话0759-2396115。
考生输入身份证查询请注意:
1.输入18位身份证必须使用半角字符格式的数字!
2.如输入18位身份证查询不到可使用15位身份证尝试查询!
3.如身份证最后一位是字母,请先使用大写字母查询,查询不到可尝试使用小写字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