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在广东省招生的书法学专业,我校2020年面向广东考生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
2.在广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学等专业和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相应省的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3. 以上所列招生专业的省份为拟安排,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计划批复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招生计划以当地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录取原则:
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综合分都相同时,则专业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学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
各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1)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30%+术科统考成绩×(750/生源省术科统考满分)×70%
(2)学校校考美术(书法)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