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3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一楼大厅(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
3.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生源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校考报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打印的报名表。
4.确认步骤:
(1)现场缴纳考试费(200元/人专业)。
(2)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生源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校考报考证)复印件。
(3)凭缴费收据领取我校准考证及报考指南。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考试时间
注:不同专业的考试时间可能根据考试进度有所调整,如有变动将在考场公告栏和我校高考招生网公布,敬请留意。
1.初试
(1)音乐表演(钢琴)专业:3月7日(复试名单预计于3月7日晚10:30后在我校高考招生网和现场公告栏公布)。
(2)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月7日~8日(复试名单预计于3月8日晚10:30后在我校高考招生网和现场公告栏公布)。
2.复试
(1)音乐表演(钢琴)专业复试确认时间为3月8日上午,复试时间为3月8日下午~3月8日晚上,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务必按上述时间办理复试确认手续并参加复试。
(2)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复试确认时间为3月9日上午,复试时间为3月9日下午~10日。
3.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填写的时间段于考试当天上午8:20前、下午14:00前、晚上18:50前到考场报到(每天的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10~17:10,晚上19:00~21:30),抽签排序,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身份证和我校颁发的准考证双证原件进场考试,严禁携带纸、笔、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术科考试时,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本人信息,包括生源地、姓名、考生号等,否则按作弊处理。
3.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的考生须自备声乐伴奏五线谱,如自带伴奏,须在考场大厅考务办申领伴奏证,方可进入考场。如自带伴奏而未伴奏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4.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生考试时不得穿演出服,所选歌曲最长不超过5分钟,复试时考生须准备3首曲目,现场抽唱1首;考生应严格按现场抽唱的曲目考试,否则视同作弊。
5.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考生须背谱演奏,考生初试所奏曲目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复试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6.舞蹈表演专业的“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考项,考生在初试时不得穿演出服,复试时可以。
7.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初试时在备考室内抽取试题,准备时间为3分钟;复试时,考生按考试流程在导考员的指引下先到备考室1抽取试题,准备3分钟,准备时间结束后到考试室1(考试内容:英语播读指定稿件)参加考试,然后再到备考室2抽取试题,准备6分钟,准备时间结束后到考试室2(考试内容:形象气质、上镜效果、普通话播读指定稿件、材料评论)参加考试。
8.各校考专业初试结束后,我校将在考场公告栏和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按时到我校艺术楼一楼大厅办理复试确认手续并领取复试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复试准考证原件参加复试,未办理复试确认手续的,不准参加复试。
9.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考试流程参加考试,不按规定进行考试的,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应按工作人员的指引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将在复试时现场测量身高,如考生对测量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如无异议,应签名确认。
11.如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术科联考,则考生除参加我校组织的术科考试外,还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的术科联考并合格及该省(自治区)统一的高考文化科考试。
12.有关考试的各项信息将在考场公告栏和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公布,请考生随时留心关注考场公告栏和网上公布的各项信息。
13.本指南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