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理、工、农、文、经、管、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应用学科为主体的多科性海洋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学校坐落于祖国大陆最南端美丽的海滨城市――湛江市,现有主校区、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寸金校区4个校区,校园总面积4911亩(不含独立学院寸金校区)。其中主校区占地4200亩,位于世界地质公园――湖光岩风景区旁,依山面海,环境优美,是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2014年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有音乐学(声乐、音乐教育、器乐)、舞蹈编导(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国际标准舞、艺术模特)、表演(节目主持、影视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共8个专业。其中产品设计专业设在工程学院,其余专业设在中歌艺术学院,这两个学院均为我校直属学院,办学性质为国有公办,其中中歌艺术学院由广东海洋大学与原中国歌舞团(国家歌舞团)于2003年合作创办。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决心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职高和社会青年)。
2、所有艺术类专业在规定计划投放时必须分艺术文理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规定计划不分艺术文理的省份则文理兼招。
3、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要求,凡规定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才能报考的,考生必须持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生在高考报名艺术类型与报我校专业所属类型必须一致,不准跨类型考试。
4、现役军人需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二、专业考试报考方法
1、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者,须到考生户口所在省份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不得跨省报名(在生源所在省承认跨省考试成绩的前提下,北京考点接受有舞蹈编导(含艺术模特)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报名,校本部考点接受有音乐学、舞蹈编导、表演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报名),不接受函报。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发放的艺术类考生报考证和身份证,填写我校考试报名表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3、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4、考生须交纳报考费。
三、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通过考试后,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由我校进行专业成绩划线,于2014年4月下旬给成绩合格者邮寄专业合格证。届时,考生可拔打0759-2396115电话查询成绩,或通过网上查询。网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收到专业合格证后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报名手续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办理。
五、收费标准
学费10000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1500元/年(以当年物价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六、录取及有关规定
1、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校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成绩÷术科总分)×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其中,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200分,非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100分。广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0%)择优录取。
2、符合条件并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后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七、招生工作监督部门
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59-2383501、2383146(传真)
电子邮箱:jwb@gd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