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广州美术学院
国际代码:10586
学校地址:
大学城校区(本科办学):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邮政编码:510006)
昌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邮政编码:51026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二、今年我校招生政策的变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及各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我校对今年普通本科招生政策进行了以下调整:
1、我校2017年共设置招生专业20个,招考方向33个,其中:
设置“实验艺术”专业,停止设置“绘画(实验艺术)”招考方向;
设置“书法学”专业,停止设置“中国画(书法篆刻)”招考方向;
设置“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停止设置“视觉传达设计(品牌广告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招考方向;
设置“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停止设置“数字媒体艺术(影像特效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设计)”招考方向;
设置“动画”专业,停止设置“动画(娱乐与衍生设计)、动画(影视动画)”招考方向;
2、取消各美术类校考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3、取消各美术类校考专业260分优录办法。
* 详细录取办法、录取计划请参见《广州美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章程》及各省招生专业目录等有关资料。
三、我校文化及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1、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的全国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学校根据各生源省份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即考生填报志愿后),划定各美术类校考专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于录取前报送各省级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各美术类校考专业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详见如下。
类 型 | 考试科目 | 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满分300) |
广东省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校考 | 美术作品述评 | 60(满分100) |
省外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校考 | 美术作品述评 | 60(满分100) |
广东省书法学专业校考 | 书法、线描、篆刻 | 235 |
省外书法学专业校考 | 书法、线描、篆刻 | 235 |
广东省其他美术类专业校考 | 色彩、速写、素描 | 235 |
省外其他美术类专业校考 | 240 | |
“协作计划”招收新疆预科生专业校考 | 235 | |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统考 | 广东省统考科目 | 广东省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