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组建于1952年,坐落在南方名城广州。1960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文教战线先进单位,同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在全国高校开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通过“211工程”部门预审,进入国家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大学行列;1999年底,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价,成为全国第一批“本科教学优秀学校”;同年,经科技部、教育部批准,成立国家大学科技园;2000年,经批准成立研究生院;2001年,实行新一轮部省重点共建,学校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985工程”)行列,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价。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成为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7月16日,其前身为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2002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2004年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同年增设舞蹈学本科专业并招生。艺术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音乐学系、器乐系、声乐系、舞蹈系。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专职教师49人:教授6人,副教授16人,讲师25人,助教2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者6人,硕士学位者25人,多名教师获得包括“金钟奖”、“文华奖”以及“鲁迅文学艺术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在校本科生411人、研究生55人。学院非常重视引进国内外顶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目前聘请的港澳、国外客座教授7人(郎朗、周龙、陈怡、咸信益、卓仁祥、黄安伦、解敏),国内兼职教授7人,学院还注重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美国耶鲁大学音乐学院、北德州大学音乐学院等国外高校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卫斯理安学院签订学生交换项目协议。
艺术学院位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城校区,学院目前拥有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是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器乐培训基地”、广东省文化厅颁发的“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研究基地”;同时拥有“华南理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流行音乐研究所”以及教学实践实体―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室内乐团、艺术学院合唱团、舞蹈团等。学院目前拥有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走进交响音乐的世界》、《走进歌剧的世界》,广东省精品课程――《交响乐队训练与表演艺术》等优秀示范课程。艺术学院配备有音乐厅,学术报告厅,管弦乐、合唱、舞蹈排练厅,录音棚,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电脑音乐教室,拥有包括多套管弦乐器、民族乐器、组合多媒体录放音响、100台钢琴在内的配置齐全的其它教学设施。包含中外音乐、舞蹈的音像资料、图书资料、乐谱资料的专业资料室也在不断完善中。
学生学习期间如果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跨院系修读其他专业课程,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成绩优秀毕业生可获保送研究生资格。毕业生可以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广泛就业。
一、招生专业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专业,学制4年:
(一)音乐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二)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1. 声乐演唱
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2. 器乐演奏
培养紧密与市场需求接轨、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三) 舞蹈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在人才培养上坚持塑造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求的、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的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的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
二、报名条件
1.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2.内地招生范围:河北、山西、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其他省(区、市)2017年暂不招生。
3.考生须参加户籍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考的除外)。
4.我校艺术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参照当地规定,其中郑州、南昌、广州采取网上报名 (郑州考点仅限河南省户籍考生报考、南昌考点仅限江西省户籍考生报考)。非网上报名考点考生本人携带户籍所在省份统考合格证书(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考的除外)、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现场报名或确认,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郑州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
南昌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jxeea.cn/
广州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5.报考我校的艺术专业考生,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重复考试成绩无效。
6.舞蹈学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7.港澳台考生需在我校广州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文化课应参加港澳台联合招生考试。
三、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z2010{79号文,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200元/人,省外考点235元/人。
学费标准以广东省发改委收费标准为准(目前我校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四、专业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采用一试、二试形式。
2.专业二试中视唱练耳、乐理科目按照考生户籍所在省份组织的该科目统考及格分数线认定,及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如省级统考分数线已过但考生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视唱练耳、乐理统考,则考生必须到广州考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视唱练耳、乐理科目统一考试。
计划招生人数、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 | 计划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
一试 | 二试 | |||
音乐学 | 音乐学(考点仅设广州) | 8 | 器乐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 1.音乐常识 |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 30 | 声乐演唱(自选两首,自带伴奏) | 1.声乐演唱(自选两首,其中一首可与一试重复) |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12 | 1.音阶 | 1.管乐:音阶、琶音 | |
管乐、竖琴、西洋打击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 | 20 | |||
民族乐器演奏:竹笛、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笙 | 8 | 自选乐曲一首 | 1.演奏不同风格乐曲两首(不得与一试曲目重复) | |
钢琴演奏 | 2 | 1.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 1.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 |
舞蹈学 | 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 | 30 | 1.舞蹈基本功测试(穿舞蹈紧身服) | 1.舞蹈基本功测试(穿舞蹈紧身服),2.剧目片段或组合表演(可穿演出服),3.即兴表演能力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