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为专业技能面试,通过口试的方式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具体测试内容为:1.自备稿件朗读(含自我介绍)、2.指定稿件、3.即兴评述等三个项目,以便从形象气质、吐字发音、语言文字的感受能力、有声语言的表达能力、思维逻辑的严密与否、现场反应的敏捷与否等不同角度考查考生的专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试采用一试过的方式,不分初复试。
评分方法:6位评委老师以抽签形式分成两组,第一组负责第1、2项考试项目,第二组负责第3项考试项目(评委每个省份只抽一次签,中间不能重新分组),采用流水作业的方法对考生进行考核(即考生先在第一组考试,后进入第二组考试),并依据拟定的评分规则打分后取平均分,两组平均分相加得出总分,按总分高低得出分省排名。
1、测试内容(共100分)
测试项目 | 考查因素 | 时间控制 | 所占分值 | 备 注 | |
自备稿件朗读 (含自我介绍) | 语言表达 | 1.5分钟 | 20分 | 稿件自备,体裁不限。 该测试项中的自我介绍指的是稿件朗读前考生报考号等必要考试信息 | |
心理素质 | |||||
镜前表现 | |||||
语音面貌 | |||||
流畅程度 | |||||
情绪运用 | |||||
指定稿件朗诵 | 文字敏感度 | 1.5分钟 | 30分 | 播读给定稿件,通常为新闻稿。 | |
语言表现力 | |||||
自然流畅度 | |||||
即兴评述 | 观点表述 | 3分钟 | 50分 | 现场抽取题目,对给定材料进行评述。 | |
思维逻辑 | |||||
口语表达 | |||||
应变能力 | |||||
成绩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