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考生取得《2015年暨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
(2)招生计划分配: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2015年暨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1/2的招生计划,优先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按照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另外1/2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高考合成分公式: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100
暨南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 | 省份 | 批次 | 科类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河北 | 本科提前批A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509 | 5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山西 | 提前艺术体育本科 | 艺术综合 | 478 | 478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内蒙古 | 本科提前A | 其他艺术 | 539 | 456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辽宁 | 艺术类一批本科 | 艺术(理) | 474 | 47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黑龙江 | 一批艺术本科院校 | 文艺 | 470 | 46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安徽 | 艺术一批(校考本) | 艺术 | 574 | 57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福建 |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 艺术(文) | 544 | 54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河南 | 艺术专业本科A段 | 文科综合 | 497 | 497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湖南 | 艺术类本科 | 音乐(文) | 509 | 463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广东 | 第一批本科 | 音乐术科类校考 | 582 | 476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重庆 | 艺术提前本科批 | 艺术类 | 589 | 4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