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南农业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表演(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录取。美术类专业,我校设点校考的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山西省、广东省使用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广东省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其他省份使用统考成绩录取。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2)出档线以上的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表演(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专业考生按术科成绩(本校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高低顺序排名。
(3)出档线以上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术科成绩(本校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高低顺序排名。
(4)出档线以上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3.75+文化分,各省考生按照综合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出档线以上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考生(广东、山西),按照文化分与术科分相加得出总分,按照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分与术科分相加得出总分,按照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广东省各类专业录取情况
1、广东省广播电视编导录取统计(录取人数:73人)
理科 | ||||||||
文化分 | 专业分 | 综合分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559 | 482 | 518.6 | 243 | 216 | 225.6 | 775 | 716 | 7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