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广东省艺术类(美术类):第一志愿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36分;第二志愿按术科录取最低分239(术科239的考生,文化分须达384),按文化录取最低分为381。
四川省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42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424分。
湖南省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59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483分。
广西省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61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429分。
江西省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35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400分。
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23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478分。
海南省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10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522分。
出档考生按照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我校单独组织的校考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术科分相同者,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2)美术类专业(含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录取时先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分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总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总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3)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