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影视戏剧)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演员素质(观察力、感受力、想象力、表现力、注意力、判断与思考力、交流与适应力和形象感、节奏感、幽默感、真实与信念感以及体裁感、整体感等、审美感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并有一定的形体和声音表现能力;选拔出具有影视戏剧表演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影视戏剧表演实践和相关专业工作的艺术类学生。
二、考试形式
广东省考生须按本大纲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初试采用非现场考核――线上提交视频作品,复试采用现场面试。
三、考试科目、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科目:
1.初试:(1)声乐:自选声乐曲目一首,无伴奏演唱;(2)文学作品朗诵。
本专业初试作品录制视频说明:
(1)视频总时间不超过7分钟,单项展示每一项不少于2分钟且不超过3分钟,开场需进行自我介绍:年龄、身高、生源地市、所报考专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证件号等能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不得虚报身高)。录制视频其他统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2)拍摄景别:自我介绍、声乐及文学作品朗诵为中近景拍摄(半身)。
2.复试:(1)根据主考老师要求进行声乐、文学作品朗诵的片段展示;(2)舞蹈;(3)多人小品。
(二)初、复试着装要求:
1.服装:考生需穿着合体的服装进行作品录制及面试,着装便于活动,但不宜过于宽松或过长过大;不可使用内增高等影响考官判断的辅助产品。
2.发型:长发考生需将头发束起,且露出额头,保证头发不遮挡任何面部主要特征。
3.化妆:初试及复试考试均要求素颜,且不得佩戴眼镜,需要视力矫正的考生可佩戴透明隐形眼镜,但不得使用美瞳。
4.请勿使用服装或化妆等手段掩盖体貌特征(如遮盖身疤痕、纹身、胎记等)。
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予以适当减分。
(三)评分标准
声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纯正; 文学作品朗诵感情饱满、理解深刻、表达准确、节奏把握到位;形体表现力强,富有爆发力,节奏感强,软度适中;小品构思巧妙,内容贴近生活、符合逻辑,行动真实、有机,注意力集中。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声乐占40%,文学作品朗诵占60%,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复试(300分):舞蹈占40%,多人小品占60% ,声乐、文学作品朗诵片段展示不计入成绩。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复试总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的基本素质(普通话语音较规范、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等);是否具备一定的价值判断能力,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并从中选拔出毕业后能从事播音、主持、出镜现场报道、体育解说、影视配音、新闻发言人等口语传播领域的复合型言语传播人才。
二、考试形式
(一)外省统考。
(二)广东省考生须按本大纲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初试采用非现场考核――线上提交视频作品,复试采用现场面试。
三、考试科目、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科目和内容
1.初试
考试内容:
(1)自我介绍(30秒):要求包含身高、生源地市、特长等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证件号等能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不得虚报身高)。
(2)自备稿件朗诵(1分30秒以内):自备稿件,脱稿;体裁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寓言、台词等。
本专业初试作品录制视频说明:
(1)录制视频总长度不得超过2分30秒,其中自我介绍时长不得超过50秒。录制视频其他统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2)考生须面向摄像头,不允许化妆,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设备。用正前方固定机位竖屏拍摄,以推拉镜头方式完成一次近景(胸部以上半身画面,固定30秒)到全景镜头的切换,可以由他人进行拍摄(他人不允许进入画面,不允许现场指导)。
2.复试:
考试内容:
(1)即兴述评(2分30秒以内):考生现场抽题,准备时间6分钟,时间不计入考试时间。正式考试时先播读指定新闻素材,再根据所给材料内容展开1分30秒到2分钟的主持人评论。
(2)才艺展示(1分钟以内):声乐、舞蹈、器乐、魔术等非语言类才艺。
注:考试过程中不预留换装时间,考生可根据才艺表演要求选配服装。
(二)评分标准:
1.自我介绍及自备稿件朗诵:语音规范、情感真挚、表达自然流畅、有交流感、感染力。
2.即兴述评:语音规范、语感好、表达有交流感。具有良好的价值判断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观点清晰,逻辑性强。
3.才艺展示:通过声乐(嗓音好、音准好、感染力强)、舞蹈(形体协调、舞姿优美、有交流感)、器乐(技术娴熟、演奏流畅连贯、音乐表现生动形象)等非语言类才艺展示,考察考生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力、表现力。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考试初试成绩为合格者,可进入复试;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为终评成绩。
初试:自我介绍、稿件朗诵(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复试:即兴述评占70% , 才艺展示占30%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复试总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