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
1、目的和要求:色彩考试以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表达色彩的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写生基本技能。
2、考试范围:静物写生或默写。
3、工具材料:1) 水彩、水粉颜料自选;2) 自带画夹(或画板);3) 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1) 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2) 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3) 运用色彩对比关系表现色调的能力;4) 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5) 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速写
1、目的和要求:速写考试要求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捕捉和把握人物的动态、比例等形象特征,并将之组合成生动的构图画面。
2、考试范围: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3、画具和材料:1) 铅笔、炭笔、炭精棒(条)等自选;2) 自带画夹(或画板);3) 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40分钟。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 对人物的形体比例和结构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 能较好地把握人物和画面主次的整体关系;
3) 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性格特征;
4) 构图合理,生动、丰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5) 能较熟练地运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现技巧能力。
素描
1、目的和要求:通过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在考试时间内,明确的表现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人物写生或默写。
3、工具和材料:1) 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2) 自带画夹(或画板);3) 纸张: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1) 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2) 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3) 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4) 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5) 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6) 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书法
书法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实际水平。
1、考试范围:临摹。要求考生根据考场提供的指定碑帖,完成临摹作品一张;创作。在篆、隶、楷、行、草五种书体中自选两种书体,(创作所选书体不能与临摹考试所规定的书体重复),完成规定内容的创作作品两张。
2、考试要求:章法完整,布局合理;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无论临摹或创作,均不得在落款中写姓名、字号,不得使用印章
3、工具和材料: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个人用具;纸张:四尺三开宣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分:满分为150分。
6、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线描
线描考试目的在于考察学生迅速捕捉对象动态和特征的能力,侧面折射学生对文字造型的把握能力。
1、考试范围: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2、考试要求:事物主体概括、比例结构准确;场景布置合理;局部刻画生动;线条流畅富有张力;主次关系分明。
3、工具和材料:毛笔;自带画夹(或画板);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40分钟。
5、评分:满分为50分。
6、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整体、局部、线条、场景四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篆刻
篆刻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实际水平。
1、考试范围:按照指定内容现场刻制朱文、白文各一方。
2、考试要求:章法完整,布局合理;篆法具备入印篆的要求,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刀法能体现出冲刀、切刀等刻制技巧;刻制完成后,印稿要盖的清晰;不能带工具书进入考场,考场提供篆书参考字样。
3、工具和材料:自带刻刀、印泥、砂纸、毛笔、墨汁、墨碟等个人用具;石料由考场提供;纸张:A4宣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篆法、刀法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更多信息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