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19年广东省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广州大学2019年省外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录取。
专业录取依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别的投档原则进行。根据合成综合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录取分数排序与计算方法: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总分。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60%,术科分占40%,合成百分制综合总分。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对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示后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专业时以加分后的总分为准。
凡在专业考试中作弊者,将被立即逐出考场,取消当场考试成绩,考试试卷当场作废,并由相关机构通报省招办。符合教育部33号令或《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情形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被认定为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根据教育部21号令、33号令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