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7年省外艺术类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深圳大学2017年广东艺术类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志愿实行志愿优先原则。我校术科类(包括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1、各省、各专业成绩使用情况: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 专业课成绩使用情况 |
艺术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 | 广东统考;内蒙古、湖北、广西、江苏统考+校考 |
动画 | 广东统考 | |
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广东校考;江西、湖南统考+校考 |
师范学院 | 美术学 | 浙江、四川省统考 |
表演(影视戏剧) | 湖南统考+校考;广东校考 | |
舞蹈编导 | 湖南统考+校考;广东校考 |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广东统考+校考;山西、湖南、黑龙江统考 | |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 广东统考+校考;山西、湖南、黑龙江统考 | |
音乐表演(时尚音乐编创) | 广东统考+校考 | |
音乐学(流行演唱) | 广东统考+校考 | |
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 | 广东统考+校考 | |
音乐学(师范) | 广东统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