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2023年港澳台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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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白云学院2023年港澳台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述

广东白云学院创建于1989年,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9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评审,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2年面向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四川、浙江、江西、福建、海南、江苏、贵州、安徽、新疆、山东、河北等15个省(自治区)招生。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西校区位于白云区江高镇,北校区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高校园区。两个校区均建有标准塑胶田径运动场、体育馆、网球场、篮球场等。学生宿舍全部装有热水器、空调、宽带等。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工作室共341间。图书馆面积4.36万平方米,图书资源总量达到259.69万册。建有千兆校园网,校园实现了信息化管理。目前,全日制在校生31700多人,教职工1800余人。

学校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基础,稳步拓展国际教育,大力推进继续教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15个二级学院,59个本科专业。建立起以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为主,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3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设计艺术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 ,有13个省(校)级科学研究平台,其中广东省薄壁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净菜保鲜包装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珠三角城乡统筹发展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广东省乡村振兴政策研究院、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中心、广东省低代码平台工程技术开发中心5个省级科研平台。学校有14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8个校企协同育人示范性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产品设计、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物流管理)、1个IEET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2门省级一流课程, 2门省级就业创业特色示范课;曙光大数据产业学院为广东省示范产业学院,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

学校践行“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理念和“敦品励学、求是笃行”的校训,发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白云精神,以国际化战略为引领、以信息化战略为支撑,深入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工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职业性应用型人才,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应用学科优势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学校实施国际化教育引领战略,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西北普渡大学,英国伦敦里士满大学,德国中型企业应用技术大学,澳大利亚商业管理学院,日本冈山大学,韩国圆光大学等10个国家的28所高校开展互派交换留学生、学分互认、双学位及本硕连读等30多项国际合作教育项目。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学校荣获广东省“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获批广东省党建“双创"示范高校;2020年,学校入选广东省高校“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获评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近三年来,外国语学院英语学生党支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党支部先后入选“全国样板党支部”;艺术设计学院教工党支部方建松工作室入选全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学校连续12年蝉联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评定的“广东省民办高校竞争力十强”第一名。学校先后成为全国首批“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院校”、广东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2017年以来,荣获广东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 荣获广东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2017年《校企协同育人"3+1”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模式》荣获广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21年《基于“以学生为中心 理念的职业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等奖。2020年 ,学校获评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在校友会中国各城市群最好大学排名中,广东白云学院位列粤港澳大湾区最好大学(民办)排行榜第一名。2022年,我校成功入选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

二、招生专业

科类

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

理工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电子工程

物联网工程

机器人工程

软件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土木工程

自动化

通信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校企联合培养)

人工智能

智能制造工程

文史/理工兼招专业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务管理

金融学

审计学

经济统计学

工商管理

社会工作

市场营销

应用心理学

物流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英语

城乡规划(五年制)

日语

工程造价

风景园林

工程管理

德语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学前教育

汉语言文学

服装设计与工程(校企联合培养)

跨境电子商务

小学教育

建筑学(五年制)

商务英语

数字经济

【专业介绍】:详见学校招生办网站(http://zsb.baiyunu.edu.cn)

【招生计划】:详见联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或我校招生办网站。

【收费标准】:新生的学费、住宿费及其它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详见联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或我校招生办网站。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2018年起全国联招考试报名和填报志愿分开进行,其中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招生院校的术科考核。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规定的办法执行。学生请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查询联招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与安排、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等相关说明。

四、录取规则

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并填报广东白云学院志愿的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学校按照相关招生政策及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五、入学管理

1.新生按《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报到。学生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性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白云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白云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办公室

监督电话:(8620)89913863

(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20)36093333

传真:(8620)36095259

电子邮箱:zsb@baiyu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aiyu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aiyu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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