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
5.2016年退出现役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退役士兵考生。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6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