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澳门学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2号)《关于做好2024年部分高校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澳门学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联招〔2024〕5号)要求和《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的招生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四校联考”中文、英文、数学三门正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为2909,拟录取澳门学生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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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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