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已结束,现对考生个人成绩及排名进行公布。
一、考核方式及录取规则
(一)考生测试
1.测试由我校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须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本考试为闭卷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个部分,满分值为100分,其中文化素质占40分,职业技能占60分;考试时间总长为150分钟。
2.获得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招生专业。学校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评,根据认定或测评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试人数纳入高职专业学院专业计划数。经省相关部门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二)录取原则
根据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之和,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2.测试结束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
3.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查,考生必须确保个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对口专业等报考信息真实并符合我校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要求(因目前考生报考材料均为个人填报,我校无法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如在核查过程中,因填报信息虚假、已被分类招生录取等情况,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
4.考生测试成绩公布3天无异议后,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5.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6. 尚未参加广东省高考体检的考生(已参加考生我校将统一通过系统直接读取),必须于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完成补交,如逾期尚未提供影响录取,后果自负。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成绩公布
考生可根据个人专业排名、专业招生计划数等情况了解是否有机会进入拟录取资格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另行公布。
如对考试成绩或排位有异议,请于5月24日12:00前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
监督电话:0668-2920095
监督电子邮箱:mzyjjjc@163.com
三、招生计划
目前我校公布考生各科成绩及专业排名。考生可根据个人专业排名、专业招生计划数等情况了解是否有机会进入拟录取资格名单。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