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12577
2024年我校春季高考招生计划总数2696人,其中“依学考录取”普通类招生计划1236人,美术类招生计划180人,3+证书”类招生计划1280人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 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 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美术与设计类,普通类根据考生 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美术与设计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 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 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 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 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 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 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