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两校区同时面向依学考(普通类)和3+证书招生,共10700个招生计划。
广州校区共60个招生专业,依学考(普通类)4000个计划,3+证书400个计划
江门校区共36个招生专业,依学考(普通类)2900个计划,3+证书3400个计划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本校金融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同时开设菁英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护理专业同时开设专才班,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医学美容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动漫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同时开设产教融合班;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十九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本校“依学考录取”按普通类招生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 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