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4月23日至4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并署真实姓名反映到学校监察室(0771-3260100)或招生就业处(0771-3260410)。
说明:美术设计类合格考生可以填报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专业。
附件
201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