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考生问答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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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西艺术学院是什么性质的高校? 答: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38 年,是国家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31 所独立设..

一、广西艺术学院是什么性质的高校?
答: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38 年,是国家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是全国6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是获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优秀等级高校,是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二、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我院2015年本科计划3000人,高职专科计划400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本科招生可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其中广西除外)。高职专科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招生。

三、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我院2015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不同专业类别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凡填报我院本科专业(除广告学、艺术教育、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外)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其中报考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专业的广西考生,只需取得广西全区艺术统考相应专业(类别)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院自行划定,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广西考生分数线在我院招生资讯网页公布,外省考生分数线由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具体各专业录取办法:
(一)、本科音乐表演(演唱、演奏、流行音乐、民族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专业的考生,表演(歌舞表演以演唱为主)专业的外省考生,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本科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7:3的结构分(即文化成绩×0.7+专业成绩×0.3)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结构分(即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0.5)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本科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史论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四)、本科广告学、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风景园林专业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按照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五)、除以上第一至第四款的专业以外,其余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六)、凡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报考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取得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八)、对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三名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优秀考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我院,其高考文化成绩达不到该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经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给予高考文化分线下30分投档、录取。
1 广西考生:
1). 广西考生报考我院以下按专业总分排序录取的专业(类别),专业成绩在相应专业(类别)排名前三名且总分不低于255分(满分300分)者。
(1)美术类[(含中国画、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影视摄影与制作)];(2)设计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工艺美术);(3)书法学;(4)播音与主持艺术;(5)表演(舞台影视表演);(6)表演(歌舞表演演唱为主);(7)音乐学(不含音乐教育、文化艺术管理方向以及中美3+1合作办学项目);(8)录音艺术;(9)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0)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现代舞);(11)舞蹈编导;(12)舞蹈表演(国标舞);(13)表演(歌舞表演舞蹈为主)。
2). 广西考生报考我院以下按专业主科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类别),专业主科成绩在相应专业(类别)排名前三名且成绩不低于160分(满分180分)者。
(1)演唱类[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的演唱)](主科:演唱);(2)键盘乐器类演奏[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的键盘演奏](主科:演奏);(3)民族乐器类演奏[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的民族乐器以及电吉它、电贝司、爵士鼓演奏](主科:演奏);(4)管弦乐器类演奏(主科:演奏);(5)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为主)(主科:舞蹈);(6)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主科:演唱)。
2 外省考生(不含广西考生):
1). 外省考生报考我院以下按专业总分排序录取的专业(类别),专业成绩在相应专业(类别)排名前三名且总分不低于255分(满分300分)者。
(1)美术设计类[含中国画、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工艺美术];(2)书法学;(3)播音与主持艺术,(4)表演(舞台影视表演);(5)音乐学(不含音乐教育、文化艺术管理方向以及中美3+1合作办学项目);(6)录音艺术;(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8)舞蹈类[含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现代舞)、表演(歌舞表演舞蹈为主)];(9)舞蹈编导;(10)舞蹈表演(国标舞)。
2). 外省考生报考我院以下按专业主科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类别),专业主科成绩在相应专业(类别)排名前三名且主科成绩不低于185分(满分210分)者。
(1)演唱类[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表演(歌舞表演)的演唱](主科:演唱);(2)键盘乐器类演奏[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的键盘演奏](主科:演奏);(3)民族乐器类演奏[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的民族乐器以及电吉它、电贝司、爵士鼓演奏](主科:演奏);(4)管弦乐器类演奏(主科:演奏);(5)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为主)(主科:舞蹈)。
3). 以上外省考生的专业排名是指所有外省考生(不含广西考生)的统一排名。

二、录取时,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及成绩情况调剂到相同专业类别(考试科目相同)的其他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三、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四、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报考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五、录取体检及特殊要求是什么?
答:(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根据我院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方向)的身体条件(身高、男女比例)、招录的乐器种类有特殊要求,具体详见我院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六、考生在填报志愿栏时,是否必须填报“服从调剂”?
答:是否填报“服从调剂”由考生本人根据自我意愿选择填写“是”或“否”。在录取时,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调剂者,则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类别及成绩调剂到相同类别其他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七、高职毕业后,能否有机会继续就读本科?
答:有。经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考入我院就读的全日制高职生,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者,按照一定的比例,经过遴选推荐,优秀高职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或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在专科学习阶段选择“自考专本衔接”的学习形式获得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八、本科毕业后,是否有机会就继续就读硕士研究生?
答:有。经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考入我院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者,按照一定的比例,经过遴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

九、在校生有机会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项目吗?
答:我院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与文化交流,先后同多个等国外院校开展了艺术交流与教育合作。此外,我院还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和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均为公立大学)合作开展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及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校际合作项目。 目前在校生可以申请到英国北安普顿大学、台北艺术大学、台湾铭传大学、台湾东方设计学院、建国科技大学、印度尼西亚马拉拿他基督大学、泰国布拉帕大学等多个国(境)外院校进行短期交换学习。

十、新生入学后会进行复查吗?
答: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广西艺术学院有几个校区?
答:有四个校区,具体为:
1)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
2)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
3)西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
4)桂林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21号

十二、2015级本专科新生教学区如何安排?
答:2015级本专科新生教学区安排如下:

序号单位本科专业(方向)校区安排
1桂林中国画学院各专业方向相思湖校区
2美术学院各专业方向
3设计学院各专业方向
4造型艺术学院各专业方向
5音乐教育学院各专业方向
6影视与传媒学院各专业方向南湖校区
7音乐学院各专业方向
8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
9民族艺术系各专业方向
10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
11管弦系各专业方向
12建筑艺术学院各专业方向西校区
13美术教育学院各专业方向
14漓江画派学院各专业方向桂林校区
15职业技术学院各高职专业方向西校区
十三、广西艺术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如何查询?
答:高考录取结果由各省高考招生办公室或考试院在该省官方招生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这些网站或各地招办指定的声讯台进行查询。我院不另行公布录取结果,不受理录取结果查询。

十四、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录取通知书何时寄发?
答:本专科录取通知书在各省录取结束后十天左右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发,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招生资讯网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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