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美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建校8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近20万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共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
学校现有27个二级学院(含独立学院――漓江学院)和28个校属研究所,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7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在校各类学生近40000名,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8060余人,博士生91人,各类硕士研究生(不含研究生班学员)5160多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227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377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731人,占53%。
二、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概况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院开设有美术学、绘画、书法、绘画(商业插画)4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及方向;设计学院开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动画等6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及方向;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办学环境优越,设备齐全,办学条件良好。建有虚拟现实实验室、平面设计实验室、数字艺术CAD实验室、动画实验室、模型制作实验室、陶艺实验室、名画临摹室、影像室、丝网室、铜版室、美术馆等现代化的教学场所,并购置了大量新版图书资料和仿真名画,供学生学习、临摹。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师资力量较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123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1人、博士5人,聘请了中央美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江南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美院等著名院校艺术家为客座教授,学院有多名青年教师有海外留学经历。
三、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号:10602
(三)收费标准
1.美术学、绘画、绘画(商业插画方向)预收学费为:11000元/学年,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预收学费为:11000元/学年。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预收学费为:10000元/学年。
以上专业学费最终以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
(四)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美术学、绘画、绘画(商业插画方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动画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6cm。
(4)广西省以外考生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不招收理工科类考生;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广西区内考生文史类和理工类均可报名。
3.报名方式:考生一律在专业考试前两天到本省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广东省考生请于2014年1月10日零点至1月30日零点登陆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2014年广东艺术校考)预报名,并于2014年2月12日、13日前往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各省考点报名其他所需材料一考试。
5.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2014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1.美术学 普通本科 80人
2.绘画 普通本科 60人
3. 绘画(商业插画) 普通本科 30人
4 书法 普通本科 30人
5.环境设计 普通本科 116人
6.视觉传达设计 普通本科 60人
7. 动画 普通本科 60人
8. 产品设计 普通本科 50人
9. 工业设计 普通本科 30人
10.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45人
合计 普通本科 561人
(注:①书法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只面向广西招生;②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范围:面向江苏、福建、陕西、甘肃、山西、河北、山东、贵州、黑龙江、江西、安徽、广东、广西等13个省自治区招生。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学、绘画、绘画(商业插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工业设计等九个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使用同一套题目,不按具体专业划线,统一按美术类专业划线。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速写(100分)、面试(100分);单独划线。
3、特别说明
(1)广西考生凡是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或方向则使用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另设校考;广西考生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工业设计、书法学专业只面向广西招生。
(2)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的学生以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另设校考。
(3)报考我校绘画专业或绘画(商业插画)专业的黑龙江省考生参加校考时专业统一填报绘画专业,填写高考志愿时再划分方向。
(八)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专业志愿,美术类、设计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工业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