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建校80年来,学校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近20万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共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
学校现有27个二级学院(含独立学院――漓江学院)和28个校属研究所,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7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在校各类学生近40000名,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8060余人,博士生91人,各类硕士研究生(不含研究生班学员)5160多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227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377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731人,占53%。
二、音乐学院概况
音乐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音乐)三个硕士专业和全日制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三个本科专业,现有各类学生750多人,学院还招收研究生班、函授生,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结构,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3000多名艺术人才。音乐学院在育才、雁山2个校区办学,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办学环境优雅、教学设备完善。有电脑作曲室、电子琴室、数码钢琴房、双排键室、录音棚、微格教室、视听室、数字化声乐教学实验室、多媒体音乐(舞蹈)欣赏室、合唱室、合奏室、舞蹈室、钢琴室、民乐室、音乐厅、排练厅等现代化教学设施。设有声乐教研室、器乐教研室、键盘教研室、理论与作曲教研室、舞蹈教研室、学校公共艺术教研部和校级民族音乐舞蹈研究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分别来自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国内外著名的艺术院校,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3人,博士3人,绝大部分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教师中有广西高校教学名师,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学校教学能手、教学新秀、青年骨干教师多人,师生经常在全国各类专业比赛上获奖;学院还聘请了樊祖荫、伍国栋、王耀华、管建华等一批学术造诣深厚的艺术家为客座教授。
学院依托广西特有的地域民族文化资源,扩展艺术实践多元空间,通过采风、田野调查等方式对本土艺术文化进行挖掘、升华和传承,在教学、科研和艺术实践成果方面成绩显著,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近五年来,学院获得科研立项60多项,其中主持国家级科研立项2项,参与国家级社科基金4项;省地厅级项目20多项;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立项18项,其中区级3项,有2项教改项目获全区教学成果二等奖;《广西民族民间舞》课程荣获广西精品课程、《钢琴》课程荣获学校精品课程。出版专著、教材10多部,发表论文300多篇。学院教师参加全国比赛获钢琴伴奏一等奖、男中音独唱银奖、原创音乐银奖、"金芦笙"民族器乐大赛银奖、美声唱法铜奖和金钟奖提名奖等。有广西第三届高校教学名师1人,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音乐、舞蹈分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1人,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钢琴学术委员会副主任1人。
学院努力拓展办学空间,通过访学、演出、讲学、参与横向项目等方式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国内艺术院校、文化团体以及东南亚、欧美等国开展艺术文化交流。先后与国内外艺术院校、文化团体、研究机构、孔子学院开展艺术交流与合作,通过访学、考察、文艺交流、支教等方式先后与南京大学、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南宁国际民歌节等国内艺术院校、文化团体以及韩国、澳大利亚、白俄罗斯、美国、泰国、马来西亚、俄罗斯、印度尼西亚、越南、日本等开展交流合作,通过交流合作,扩大了学院的知名度,丰富办学和管理方面经验,促进了学院的发展。
近年来,学院努力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努力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成立了大学生艺术实践中心,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成绩斐然。在第八届和第九届"桃李杯"舞蹈大赛中均获三等奖;我院选送的舞蹈、声乐节目连续三届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和二等奖;在第五届"珠江杯"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获本科组团体三等奖、个人五项全能三等奖;在第二届"鹦鹉杯"北京手风琴艺术节全国展演大赛中荣获金奖;在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三等奖;2011年在广西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再创佳绩,舞蹈、声乐比赛分别获一等奖和二等奖;2012年在第七届"珠江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获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团体三等奖、个人全能二等奖和钢琴演奏单项奖。
学院目前是广西学校艺术教师培训基地,广西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点和区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到广西单独组织非美术类专业考试的"唯一"考点。
三、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号:10602
(三)收费标准:
1.音乐学(音乐教育) 、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均预收学费8000~10000元/学年;
2.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9000~10000元/学年。
注:学费最终以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
(四)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者,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考生均可报名。
3.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交纳专业考试费、填写表格、领取专业准考证,参加报名考试。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按各省考点报名要求办理。
5.考试成绩查询: 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提供考试成绩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以通过查询平台自行打印合格证。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6.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