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大学,院校代码为10594,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注册地址为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学校有东环、柳石、柳东3个主要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和成人继续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中心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2018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2018年广西科技大学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福建 | 广西 | 河南 | 湖南 | 江苏 | 山东 | 陕西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理) | 四年 | 16 | ||||||
环境设计 | 艺术(理) | 四年 | 28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理) | 四年 | 16 | ||||||
音乐学 | 艺术(理) | 四年 | 9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文) | 四年 | 2 | 15 | 2 | 3 | 2 | 2 | |
环境设计 | 艺术(文) | 四年 | 3 | 28 | 2 | 2 | 2 | 3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文) | 四年 | 2 | 16 | 1 | 3 | 2 | 2 | |
音乐学 | 艺术(文) | 四年 | 9 | 4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文) | 四年 | 2 | ||||||
环境设计 | 艺术(文) | 四年 | 3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文) | 四年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