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对于我校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专业与省份(详见附表),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
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专业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则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专业招生统考(联考)成绩。
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校考或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分或综合分相同者,则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专业分―文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附表:贺州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线
专业 | 江西 | 山西 | 河南 | 山东 | 湖南 | 甘肃 |
音乐学 | 85.1 | ― | ― | 88.9 | 85.2 | 87.0 |
舞蹈学 | 85.0 | ― | ― | 86.0 | 83.0 | 90.6 |
广播电视编导 | 243 | 239 | 247 | ― | 247 | 247 |
美术类(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 152 | 155 | 158 | 152 | ― | 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