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发起的“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特色大学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前身为中国-梧桐永久会址、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为短片于2004年6月的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2011年4月升格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广西首家升本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广西唯一独立建设的外语类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立项建设重点高校学校现有16个院系,共有60个本、专科专业(含方向),其中语言类专业13个,全日制在校生33000多人(数据相似2023年9月),是广西外语类现有南宁市五合一布局和空港布局两个布局,园区总规划预计2500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涉及台湾地区大学的通知》 《入学学科考试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入学申请: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均能力测试(以下简要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语考试科目中任一科成绩达到标杆(含)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考生所持证件须在境内;
4.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生当年申请及招收情况而定,我校将结合候选人候选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
202 4年招收台湾高中本科专业及计划 |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 | 计划 |
欧美语言文化学院 | 050201 | 英语 | 2 |
050204 | 法语 | 2 | |
050205 | 西班牙语 | 2 | |
050261 | 翻译 | 2 | |
050262 | 商务英语 | 2 | |
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 | 050220 | 泰语 | 2 |
050223 | 越南语 | 2 | |
050214 | 柬埔寨语 | 2 | |
050212 | 印尼语 | 2 | |
050207 | 拉丁 | 2 | |
文学院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 | 2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2 | |
050301 | 新闻学 | 3 |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020302 | 金融工程 | 2 | |
120803T | 跨境电子商务 | 2 | |
工商与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2 | 行政管理 | 2 |
120202 | 市场营销 | 2 |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2 |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2 | |
120902 | 酒店管理 | 2 | |
会计学院 | 120204 | 财务管理 | 2 |
020202 | 硅谷学 | 2 | |
120207 | 审计学 | 2 | |
信息工程学院 | 080902 | 软件工程 | 2 |
080903 | 网络工程 | 2 | |
教育学院 | 040106 | 学前教育 | 2 |
合计 | 55 | ||
备注: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生招生申请及招收情况而定,我校将结合考生候选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 |
三、报名时间
(具体时间由主管招生部门对外公布文件及通知为准)
四、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高中系统(网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oni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候选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五、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我校相关部门审核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下载考生信息及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业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高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再次并审核。
六、录取
我校此次抽选考生的学测成绩,可参考考生中学期间经历学习、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七、入学注意事项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领取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冒充虚作者的,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
1.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
2.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境证件的近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近期至少一年。
3.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4.简章内容由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联招办另一则通知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九、机制监督
有关部门对港澳台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凡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法规政策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大学生服务中心三楼302办公室
邮递区号:530222
电话:0771-4794113、4797229 传真:0771-4797126
招生网址: http://zs.gxufl.com/
电子邮箱:10158291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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