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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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了方便各位高考生及时获取最新消息,本文整理了《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及2023年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资料汇总,供参考。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每年的招生工作都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特别是关于高考招生的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的查询方式,同时提供2023年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资料,供参考。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

对于2024年准备参加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考试的考生,获取最新的招生章程是首要步骤。根据历年情况来看,《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ltu.edu.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zs.gxltu.edu.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重要提示

1、在进行章程查询时,请确保您访问的是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2、每年的招生章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仔细阅读最新章程中的每一项要求和说明。

3、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以获得个性化的解答和指导。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3历年招生章程资料汇总: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整理了《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以下为官网缓存图及官方发布详细信息: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校代码:14574;学校地址: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办学性质:民办

第三条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全日制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校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普通高考招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六条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录取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学院对所有进档考生,先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录满专业计划为止。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其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未录满,则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如出现总分相同,则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第七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九条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十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参照我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

第四章入学与注册

第十一条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条费用标准: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广西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2023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承诺:保证不让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同时,学院还有独具特色的资助政策及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生以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及我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五条退学退费办法: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学校一律根据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学费、住宿费,据实计退学生预交(预存)的服务性收费。学习时间一学期按5个月、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学生开学前申请退(转)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开学后未入读的,按9O%计退学费、住宿费;入读1个月(含)以内的,按 85%计退学费、住宿费;入读超过1个月至1个学期的,按 5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3个月(含 )以内的,按2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再计退学费、住宿费。

其他补充事项,由学院财务处解释。

第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以上就是“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相关信息内容,祝愿所有高考生都能够顺利通过招生考试,成为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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