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16]11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制定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学院名称: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211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路2 号
学院网站:www.gxevc.com
咨询QQ:2056610442、756514343
招生热线:0771—6306381(兼传真)、6306383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文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12号中规定的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申报时间
3月6日—3月25日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用电脑直接登陆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官网进行申报
方法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报考通道”栏进入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报名网站(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七)录取体检标准: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八)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八、招生专业、计划数
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物价部门审批、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九、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单招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获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4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十、学生资助项目
(一)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16000元;(符合当地贷款要求的学生方可享受)
(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需进行贫困生认定);
(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2300-4300元/年/人,分3档执行(需进行贫困生认定)。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六)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2000元/人/年(需进行贫困生认定,有中职学校毕业证明);
(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学院将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入学(来校后通过学院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挣取学杂费)等优惠政策。
(八)学生获取奖学金都需参加评选,并符合国家、学校规定的要求。
十一、注意事项
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二、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三、本简章由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