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61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8号)文件精神,按照《广西2024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招生简章》的要求,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业类按计划依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底排序后择优录取。
为维护2024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 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我校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对录取的个人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771-3245393;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771-3248901。
特别说明:为确保录取考生关键信息不泄露,我校对公示名单的考生号中间8位进行标“*”隐藏处理。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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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zsb.gxvnu.edu.cn/info/1094/17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