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内)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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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内)。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也是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高等院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花溪校区坐落于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校区坐落在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贵安新区,占地面积共2825亩、校舍面积共73万平方米。学校有纸质图书214万册、电子图书115万册、数字资源33TB、电子期刊1.6万种。

经过66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以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工学为主要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设有商学院、法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学院、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民族医药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等19个学院;设有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等管理与教学机构;设有合作办学独立学院人文科技学院;建有信息与数据中心、工程技术人才实践训练中心、图书馆、学报等教学辅助单位。

学校目前设有81个普通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2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研究生工作站。国家级建设平台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有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3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有12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5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8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有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2011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有5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2018年贵州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代码:10672。

一、招生专业

1.音乐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音乐学普修、民族音乐学)

2.音乐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声乐、器乐、作曲技术与作曲理论)

3.音乐表演(少数民族音乐特色)(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4.舞蹈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5.舞蹈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6.美术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中国画、油画、版画)

7.动画(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8.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9.环境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0.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1.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2.书法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3.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4.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5.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二、考试内容、分值及报考要求

1.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少数民族音乐特色)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音乐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视唱练耳60分,专业主科24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的考生,此三项只能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志愿,如考生填报其它音乐类专业志愿,可再相应选择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音乐特色)认可贵州省音乐类统考(少数民族特色)专业成绩,录取时按少数民族特色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考生。

2. 舞蹈学、舞蹈表演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舞蹈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

3. 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美术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

4. 书法学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书法学统考。

考试科目及分值: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行书创作100分。

5. 广播电视编导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

考试科目及分值:

(1)面试:

广播电视编导创意(考生随机抽取考题)(每生准备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100分;回答评委提问(每生不超过2分钟)50分)。

(2)笔试: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150分

广播电视的新闻类栏目、谈话类栏目、综艺类栏目、专题类栏目、服务类栏目、电视广告类等(只考其中1种类型)。根据考试题目要求进行电视作品创意。考试时间:120分钟。字数要求:1200字以上。

6. 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

考试科目及分值: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即兴评述100分,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100分。

7. 戏剧影视文学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戏剧影视文学统考。

考试科目及分值:

(1)面试:

自我介绍(20分)。才艺展示:考生必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才艺,如朗诵、讲故事、小品或戏剧、影视片段表演、说相声等(60分)。评委提问(20分)。

(2)笔试:故事编写(80分);影视作品评论(12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包括看影片时间)。

三、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拟招生计划数

合计

 

470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30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10

音乐表演

本科

40

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

本科

30

音乐学

本科

40

舞蹈学

本科

25

舞蹈表演

本科

25

美术学

本科

9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35

环境设计

本科

35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15

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

本科

19

动画

本科

16

书法学

本科

20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40

最终的招生计划数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办法

凡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者,按贵州省规定时间,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到我校报名并领取专业准考证:①《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②本人二代身份证;③专业考试费150元(弃考不予退费)。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省统考专业

考试地点

考试地区

报名、领取准考证时间

证时间

考试时间

美术类

贵州大学

贵阳、毕节、黔东南

2017年12月26-27日

2017年12月29日

贵州师范大学

安顺、铜仁、六盘水

贵州民族大学

遵义、黔南、黔西南

音乐类(声乐)

贵州师范大学

安顺、铜仁、六盘水

2018年1月11-12日

2018年1月13-14日

贵阳、毕节、黔东南

2018年1月13-14日

2018年1月15-16日

遵义、黔南、黔西南

2018年1月15-16日

2018年1月17-18日

音乐类(器乐、作曲理论)

不分地区

2018年1月9-10日

2018年1月11-12日

音乐类(少数民族特色)

舞蹈类

2018年1月4-5日

2018年1月6-9日

戏剧影视导演

贵州大学

不分地区

2018年1月9-10日

2018年1月11-13日

表演

书法学

贵州民族大学

不分地区

2017年12月28-29日

2017年12月30日

戏剧影视文学

2017年12月28-29日

2017年12月30-31日

广播电视编导

2018年1月2-3日

2018年1月4-5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

2018年1月4-5日

2018年1月6-8日

七、成绩公布

考生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 cjcx.网址未加载)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八、文化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文化考试,艺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九、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专业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录取原则

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毕业待遇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十二、其他

1. 考生差旅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2. 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绘画、书写用具(除纸张考试卷外)一律自备。

十三、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办:0851-83610412

联系人:石  静

网址:http://zjc.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0851-83610175/83612799(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0851-88622316

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0851-83610412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0851-8361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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