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招生简章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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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民族大学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民族大学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也是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高等院校。学校现有花溪和大学城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和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贵安新区。
第三条 学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10672。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
第四条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校招生规则、招生计划,决定学校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预科)生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监督保障、信访办公室在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等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8年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贵州

山西

山东

江西

江苏

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

艺术(文)

2

动画

艺术(文)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文)

2

环境设计

艺术(文)

4

美术学

艺术(文)

8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4

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

艺术(不分文理)

34

2

2

动画

艺术(不分文理)

13

2

1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11

3

2

2

环境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28

4

2

2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59

10

5

8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28

4

2

2

书法学

艺术(不分文理)

1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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