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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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贵州大学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本科独立学院。2013年9月贵州大学与江西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签..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贵州大学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本科独立学院。2013年9月贵州大学与江西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办学协议,合作举办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院依托贵州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办学,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学院。
2017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面向贵州、广西、江西、重庆等省拟招收国家统招计划艺术类专业普通本科生(四年制)450人,其中贵州省内招生403人,省外招生47人。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名条件。

二、 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2017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办法
考生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美术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成绩认定
(一)、文化成绩
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成绩
省内考生以贵州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认可贵州大学在该省组织的美术类考试成绩)。

五、录取规则
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六、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收费标准:学校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3、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
5、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思雅路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电话:0851―86605992(兼传真)
E―mail:mingdezhaosheng@163.com
学院网址:http://mdc.gzu.edu.cn/
招生网址:http://mdzs.g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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