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湖南、广西、江苏、安徽四省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根据“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校考合格生源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认可生源省术科统考成绩。
今年我校在省外组织了艺术类术科校考,且在《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上宣传招生专业为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由于我校申报备案的绘画专业未获批准。故2014年原计划招生的绘画专业调整为美术学专业。由此给各位考生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