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除湖南省外,其他省份招生不区分科类,文理综合。分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1、参加高考所在省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照各省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投档。
3、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