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高职对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3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号 | 招生专业国标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文化素质考试 | 是否允许四辅人员报考 | ||
必考 科目 | 选考科目 |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1 | 440406 | 建筑消防技术 | 60 | 3年 | 5720 | 语文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否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2 | 580401 | 法律事务 | 60 | 3年 | 5720 | 语文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否 |
2023年海南省高职分类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号 | 招生专业国标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1 | 440406 | 建筑消防技术 | 15 | 3年 | 5720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2 | 580401 | 法律事务 | 15 | 3年 | 5720 |
招生对象及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分别符合高职对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相应类别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
完成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相关科目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的学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