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招生录取
高职分类招生实行分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即先进行职业本科院校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一)划定分数线。省考试局根据招生计划数划定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的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院划定本校各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录取。
(二)投档录取。省考试局根据我院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通过录取系统向招生院校投档,由学院择优网上录取。考生的录取结果分别在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及我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时,由招生院校结合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省考试局备案,按预录取名单投档录取。
(四)复核录取资格。在考生入学时,我院负责再次对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核。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高中阶段毕业证(结业证)、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我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复核。经我院复核确认的考生,方能准予报到,并办理入学学籍注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