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考生需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循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基本素质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现役军人执行国家和各省相关规定;
3.按照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通过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顺利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5.考生需素颜或淡妆参加考试,如因浓妆、整形等原因影响考试,后果自行承担;
6.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7.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使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也无效。
(二)招生省份及考点安排
招生省份
2019年,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江西、云南、安徽、陕西、浙江、北京、天津、重庆、新疆等二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点安排
2019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有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校本部及黑龙江、山东、山西、河南、安徽六个考点,考生根据要求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不可跨考点考试。
校本部: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黑龙江: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九路1号)
山东:济南市招办指定考点
河南: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郑州市文化路79号)
山西:山西传媒学院(文华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
安徽: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路8号)
注意事项:
1.黑龙江、山东、山西、河南、安徽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
2.江西、吉林、辽宁、广东、广西、北京、天津、陕西、浙江、江苏、湖北、重庆、云南、新疆省份的考生均在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校本部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只能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不可跨考点考试。
(三)报考方法
1.设考点省份
黑龙江、山东、山西、河南、安徽省份的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指定考点、指定网站报名。
2.未设考点省份
江西、吉林、辽宁、广东、广西、北京、天津、陕西、浙江、江苏、湖北、重庆、云南、新疆等省份的考生,请登录艺术升平台(https://www.artstudent.cn)报名。参照《2019年河北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按照提示进行报考。
注意事项:
(1)报名与缴费
① 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缴费成功后不能退费。
②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2月10日
(2)肖像采集和资格审核(现场或线上任选其一)
① 现场方式:完成网上报名和交费的考生,需本人到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采集肖像和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2019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现场不接受报名及交费。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18日9:00—17:00。
② 线上方式:考生因个人日程、行程安排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的,凭“身份证”原件、“2019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可登录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的手机APP客户端,本人进行在线肖像采集和资格审核(2019年1月15日至2月10日报名开始即可进行),具体操作办法详见APP软件提示。(说明: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自愿选择)。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2月12日—2月18日
(4)考试时间:2019年2月20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需请广大考生注意,我校的摄影、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因培养目标及考核内容与美术关联度不大,依据教育部相关精神,经与各省考试院协商,对部分省份考生不要求美术类统考合格,相关内容详见后续说明。若与教育部最新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四)考试携带材料
报名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和“身份证”到相应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五)报名考试费
有初、复试专业,初试200元/专业、复试100元/专业,只一试的专业, 200元/专业,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二、河北传媒学院2019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科目
(一)初、复试专业:
1. 表演
初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初试考试科目:(1)台词(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小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 150分;
(2)才艺展示 150分;
复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1)台词(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 小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60分;
(2)形体(自备作品,舞蹈、武术、健美操、街舞等) 45分;
(3)命题小品 150分;
(4)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任选其一) 45分。
2. 表演(学前表演)
初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初试考试科目:(1)台词(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小 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 150分;
(2)才艺展示 150分;
复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1)台词(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小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 100分;
(2)形体(自备作品,舞蹈、武术、健美操、街舞等) 100分;
(3)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任选其一) 100分。
(二)一试专业:
1. 音乐表演
考试方式:一试(面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主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均可;演奏器乐包括钢琴、双排键、古筝、竹笛、二胡、吉他、萨克 斯、架子鼓、小提琴、扬琴,限时5分钟) 120分;
(2)视唱或模唱二选一 100分;
(3)形象考查(朗诵、形体、小品等) 80分。
2. 艺术与科技
考试方式:一试(面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朗读(自备稿件,1分钟以内) 60分;
(2)才艺展示(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曲艺中任选一项,限时3分钟)120分;
(3)音乐理解能力考查(现场抽取音乐片段,试听后以口述形式做阐述或编讲故事, 限时3分钟) 120分。
3. 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方式:一试(面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指定文艺作品(现场抽题,包括散文、诗歌、小说片段等文艺作品) 100分;
(2)指定新闻播读(现场抽题,以新闻短消息为主) 100分;
(3)即兴评述(现场抽题,根据材料内容及提示要求进行脱稿评述,限时2分钟)100分。
4. 表演(体育表演)
考试方式:一试(面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形象考查 20分;
(2)专项考查(体育舞蹈、健身艺术、健美操、影视武打任选一项) 210分;
(3)才艺展示70分。
5. 录音艺术
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电影片段声音分析 200分;
(2)听声音写故事 100分。
6. 摄影
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热点评述(时事及摄影常识) 100分;
(2)摄影作品分析 200分。
7. 影视摄影与制作
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热点评述(时事及影视知识) 100分;
(2)影片分析200分。
8. 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影视作品评论 200分;
(2)命题故事编写 100分。
9. 戏剧影视文学
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人物形象分析 100分;
(2)故事编创 200分。
10. 舞蹈表演
考试方式:一试(面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基本形态 20分;
(2)舞蹈基本功测试 140分;
(3)自备舞蹈剧目或舞蹈组合表演 140分。
11. 数字媒体艺术
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影视片段分析 150分;
(2)根据所提供画面内容编写故事 150分。
1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戏剧影视角色写生150分;
(2)建筑速写 150分。
13. 书法学
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书法临摹 150分;
(2)书法创作 150分。
14. 美术类(雕塑、美术学)
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人物慢写 150分;
(2)色彩临摹 150分。
15. 设计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人物慢写 150分;
(2)静物色彩转换 150分。
16. 动画类 (动画、漫画)
考试方式:一试(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1)动画角色设计 150分;
(2)动画场景设计 150分。
三、录取原则
(一)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及其专业方向,需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漫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等以上专业,需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三)对于我校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录取政策执行。
四、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分省、分专业排名。
2. 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hebic.cn)查询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专业合格证,学校不再统一邮寄。
五、其他
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考试时间、考试专业等信息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家长关注我校招生网(http://zs.hebic.cn)或“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录取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hbcm12784)。
注: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