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计划 | 生源范围 |
美术类 | 产品设计 | 文理 | 四年 | 本科 | 60 | 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 |
美术类 | 环境设计 | 文理 | 四年 | 本科 | 60 | 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 |
录取规则
1.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按要求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省级统考科类为美术学与设计学类。
2.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达到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规则与各省投档规则一致,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规则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达到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