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在山东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类别 | 拟招专业 |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 录取规则 | 备注 |
音乐与舞蹈学 | 音乐学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 拟招20 |
音乐表演 | ||||
舞蹈学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拟招10 | ||
舞蹈表演 | ||||
播音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拟招20 | |
编导 | 广播电视编导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30%) | 拟招15 |
美术类 | 美术学 | 使用省统考成绩 |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山东省控制线后,按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 拟招15 |
动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