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二)学校代码:13411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邮政编码:050091)
(六)学校概况: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校园环境优雅,是一所园林式书院。学校现设有9个学部,53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1000余人。学校充分发挥校本部雄厚的教育资源优势,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全部主干课程的教学。学校现聘任专任教师705人,其中教授111人、副教授30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25人、硕士学位的372人。
建校以来,我校认真贯彻教育部26号令,不断探索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注重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育人才,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高效、规范、具有我校特色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2010年我校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我校名列校友会2018中国师范类独立学院排行榜第7位。在武书连中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排行榜中,我校名列第19位,在本科毕业生升学率分榜中位列第3位,就业质量分榜中位列第6位。
(七)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 生
第六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继续实行“大类招生培养、自主选择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0年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段艺术类招生计划
科类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备注 |
艺术(不分文理) | 美术学(师范) | 70 | |
艺术(不分文理) | 动画 | 30 |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70 |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学(师范) | 20 | 招声乐统考考生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学(师范) | 4 | 招钢琴考生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学(师范) | 6 | 招二胡考生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学(师范) | 6 | 招古筝考生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学(师范) | 2 | 招竹笛考生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学(师范) | 2 | 招琵琶考生 |
艺术(不分文理) | 舞蹈学 | 40 |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0 | |
艺术(不分文理) | 广播电视编导 | 60 | |
艺术(不分文理) | 书法学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