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2017年在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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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在山东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类别拟招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录取规则备注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

一、2017年在山东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类别

拟招专业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录取规则

备注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学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拟招20

音乐表演

舞蹈学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拟招10

舞蹈表演

播音

播音与主持艺术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拟招20

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30%)

拟招20

美术类

美术学

使用省统考成绩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山东省控制线后,按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拟招15

动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说明:
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与山东省规定不符的,以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时的说明为准。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山东省规定不符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4.与招生章程不符的,按招生章程执行。
5.以上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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