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科技学院2013年环境设计(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我校2013年山东省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5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总分录取最低分为699.33分。
我校2013年广西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5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总分录取最低分为574分。
我校2013年内蒙古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6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总分录取最低分为489分。
我校2013年江西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8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总分录取,最低分为489.33分。
我校2013年北京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8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总分录取,其中:文史类最低分为620分,理工类最低分为625分。
我校2013年河南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9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总分录取,最低分为539分。
我校2013年天津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10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总分录取,最低分为655分。
我校2013年江苏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10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总分录取,最低分为462分。
我校2013年吉林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11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总分录取,最低分为706分。
我校2013年重庆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11日圆满完成,按照总分录取,最低分为602分。
我校2013年河北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12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专业分录取,最低分为235分。
我校2013年安徽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12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总分录取,最低分为705分。
我校2013年山西本科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工作于2013年7月26日圆满完成,全部为第一志愿,按照总分录取,最低分为587分。
录取规则
环境设计专业使用各省(区、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环境设计专业若各省(区、市)无具体要求的,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