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在获得所在省(市)相应层次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后,参加我校在该省(市)举办的美术类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在上述考生范围内,对于达到该省(市)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者,依据我校测试的美术专业课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河北省内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省联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省控线,按专业省美术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省联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分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