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山西、山东、江苏、广西、甘肃、黑龙江六省艺术类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美术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在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计划10人,其中女生7人,男生3人,不分文理,男生、女生测试成绩单独排序。
河北省录取规则
1、在河北省招生的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对达到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如果考生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同时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在河北省招生的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要求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在河北省内招生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及在其他省份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对达到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合作办学的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专业课程由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教师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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