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其专业方向、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河北省内招收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承认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执行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按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政策执行;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承认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专业成绩,录取原则按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政策执行。
5、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6、校考省份及专业详见:http://www.网址未加载/html/20130103/201301032059481.htm
河北传媒学院2014年艺术类在河北省专业招生计划()
层次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年) | 计划数 | 录取批次 | 备注 |
本科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类 | 四 | 209 | 本科提前批A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 | 195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双语播音) | 四 | 10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广告学 | 艺术类 | 四 | 30 | 本科三批 | 美术联考 | |
音乐表演声乐 | 四 | 25 | 声乐联考 | |||
音乐表演器乐 | 四 | 15 | 器乐联考 | |||
舞蹈编导 | 四 | 40 | 舞蹈联考 |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 | 25 | 美术联考 | |||
环境设计 | 四 | 25 | 美术联考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 | 20 | 美术联考 | |||
表演 | 艺术类 | 四 | 45 | 本科三批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表演(体育表演) | 四 | 30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表演(国标舞) | 四 | 12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表演(学前表演) | 四 | 15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动画 | 四 | 31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四 | 32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艺术与科技 | 四 | 30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 | 15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录音艺术 | 四 | 15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 | 10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摄影 | 四 | 24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 | 19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专科 | 音乐表演 | 艺术类 | 三 | 40 | 专科提前批 | 声乐联考 |
音乐表演 | 三 | 25 | 器乐联考 | |||
舞蹈表演 | 三 | 60 | 舞蹈联考 | |||
人物形象设计 | 三 | 35 | 美术联考 | |||
艺术设计 | 三 | 75 | 美术联考 | |||
影视动画 | 三 | 40 | 美术联考 | |||
影视广告 | 三 | 40 | 美术联考 | |||
编导 | 三 | 70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摄影摄像技术 | 三 | 30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影视表演 | 三 | 55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 |||
主持与播音 | 三 | 75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