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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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冀中职业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冀中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冀中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冀中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定州市刀枪街3号(南校区);定州市北门街(北校区)。

学校代码:1410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制:三年

一、学院概况

冀中职业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保定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建于 1916 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享有“千年书院,百年师范”的美誉。2006 年7月经过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改建为冀中职业学院。

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开设教育类、大数据会计、建筑、机电、汽车、计算机、旅游等24个高职专业,涵盖文、理、工、管、商、教育等学科。现有教职工 322 名,其中博士研究生 1 名,硕士研究生 90 名,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5人, 河北模范教师1人,保定市新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0名, 保定市教学名师 6 名,双师型教师占 85%,现有在校生 6000 余人。

学院现设五系一部:机电工程系、教育系、建筑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公共与思政教学部。面向全国10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开设的 24 个专业涵盖保定市及环京津地区支柱产 业和特色产业,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高度契合,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高 技能人才。

学院注重实践教学,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建有完善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广泛与企业合作对接,与三一重工集团、天津万控、长城汽车、长安汽车集团、北京高娃钢琴幼儿园、保定剑桥教育集团等100 多家企业建立稳定的就业协作关系。

学院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 为了一切学生”的工作宗旨,开展阳光助学计划,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信息化示范基地”、“中华传统美德研究基地”、“中国软件专业人才 培养工程职业训练基地”、“全国信息化应用人才培养基地”、“河北省旅游科研协作基地”、“IT 职 业技术教育合作院校”;获得“全国高职高专支持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保定市对接京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首批试点院校;教育部 1+x 证书网络安全风险管理、电子商务数据分析、个税计算、Web 前端开发、幼儿照护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考核站点;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和保定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承接推进院校。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24个招生专业,拟面向河北、山西、安徽、甘肃、山东、四川、贵州、广东、吉林等省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专业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一)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按考生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计划缺额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2.执行生源省招委对考生加分、降低分数录取的相关规定。

四、要求

1.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不限定招生男女比例。

4.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高职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师范类专业每生每年3500元(以发改委实际批复为准)。

2.学费减免或资助政策按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学政策。

3.来自建档立卡户家庭的学生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4.住宿费南校区每生每年500元,北校区每生每年800年(以发改委实际批复为准)。

六、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冀中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奖励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冀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2581605 2587705

传 真:0312-2587700

邮政编码:073000

学校网址:http://www.jzh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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