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的小萌新们
你们是否已经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呢?
人生新的篇章即将开启
你们将在更高的舞台展翅翱翔
结合学院实际
今天为大家详细介绍在本专科教育段
党和国家为我们构建的国家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评审时间为每年10月份,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评审时间为每年9月份。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学院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其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分为一档、二档、三档三个档次,一档资助标准为2200元/生,二档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三档资助标准为4400元/生,每学年均按照春季和秋季两次发放。评审时间为每年9月份。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其他省份的银行或信用社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一种,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在户口所在当地资助部门办理,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5、服兵役相关资助
国家号召高校学子应征入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6、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学院品学兼优的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7、学院奖学金
奖励学院表现优异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由学院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评审时间为每年10-11月份。
8、学院助学金
资助学院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院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补充其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评审时间为每年10-11月份。
9、勤工助学
学院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包括行政助理岗、实习岗、活动策划等众多岗位,学生可以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有意向同学可以前往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咨询后提交申请。
资助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表格下载,各位同学可到学院官网——学生资助专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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