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高分考生调剂志愿优于低分考生专业一志愿。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中的专业基础(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术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中的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
2、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
3、专业语种不限,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4、单科成绩有一项缺考或任一项考试成绩为零者,不予录取。
5、学院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2024年2月中旬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d-u.com:6051/)公布免试录取申请的通知。